问题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什么 |
释义 |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在承认公司具有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对特定法律关系中的公司人格及股东有限责任加以否认,直接追索公司背后股东的责任,以规制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进行经营活动,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危及股东在公司之外的财产,一人股东因无其他股东的牵制,更易发生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现象。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二人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二人有限公司的区别有: 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10万元;普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3万元。 3.出资方式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普通有限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2年内缴足。 4.年检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检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 5.设立个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 ![]()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好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好处有: 1.经营自主权一人决定经营。 2.效率高。 3.经营灵活 法律网提醒,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弊端是缺乏股东间的制衡,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不容易区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