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劳动能力怎么认定的 |
释义 | 一、无劳动能力怎么认定的 无劳动能力的界定标准是: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3.双手或双足瘫,肌力2级以下; 4.完全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于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肉麻痹等,造成日常起居活动障碍,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二、劳动能力鉴定去哪里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能力去哪里鉴定应该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一般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三、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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