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
释义 | 一、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 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等。 二、雇佣关系合同该如何签订 签订雇佣合同的方式是: 1.写明雇佣合同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写明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报酬; 3.写明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 4.写明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5.写明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雇佣关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雇佣关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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