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结束保证金怎么退回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结束保证金怎么退回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二、关于取保候审会不会留下案底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后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以下条件: 1.保证人是与本案无牵连的自然人;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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