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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怎么填写才正确
释义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怎么填写才正确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按照如下内容填写才正确:
    包括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姓名、住所、权利和义务;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坐落、四至、面积、质量等级;流转土地用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的期限以及起止日期;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登记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一般要登记,不登记的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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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