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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怎么赔偿的
释义
    一、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怎么赔偿的
    在强制执行期间公司宣布破产应当中止执行,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公司破产后,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以破产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破产程序裁定终结后,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二、公司法人破产申请书怎么写的
    如下写申请书: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破产后债是否就不用还了
    破产后,债务仍然是需要偿还的,但是原则上是以公司的财产承担责任。只有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是不能申请破产的。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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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