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起诉对方没有对方身份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借钱不还起诉对方没有对方身份证怎么办理 1.欠钱不还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其身份的信息之后向法院起诉。 2.可以提供其它能反映借款情况的材料,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对自身不利。欠条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证据,即使没有欠条,如果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也是可以追讨回欠款。 二、别人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对方借钱不还起诉的需要的证据有: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和款项转移事实。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件、相关证据,法院受理的,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之后等到债务人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六十三条第一、二款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三、欠款起诉到哪个法院 欠款起诉到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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