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诉讼中新被告如何加入
释义
    一、行政诉讼中新被告如何加入
    当事人可以直接在行政诉讼中向法院提出要追加新的被告,或者法院也可以向当事人提出追加被告的建议;如果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二、行政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起诉状书写格式如下: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
    4.需要写明具体的行政行为;
    5.案件的事实与理由;
    6.写明相关的证据,有证人的,需要写明证人的信息。
    
    三、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什么
    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如下: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