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找不到人怎么起诉对方? |
释义 |
一、欠钱找不到人怎么起诉对方? 欠钱找不到人起诉对方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欠钱不还起诉费用谁掏 欠钱不还起诉费用一般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如果是债务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 三、起诉对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对于起诉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公告,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进行送达的,可以由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并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经送达被告。 公告期满后,法院就可以在公告所确定的开庭日期进行缺席审理,并根据开庭审理情况进行判决。 所以,可以由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后再开庭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条 [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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