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
释义 | 一、如何理解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行政处罚程序有以下三种: 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2.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说明理由、告知权利,陈述和申辩,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送达7个步骤。 3.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 ![]() 三、交通行政处罚案卷保存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行政处罚案卷,行政机关以普通行政案件作出的,保存期限是30年,以简易程序作出,期限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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