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疾病致劳动力丧失鉴定须备具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疾病致劳动力丧失鉴定须备具哪些材料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疾病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注意:特殊疾病需要更多材料。例如:听力受损需提供电测听的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报告。 二、劳动能力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书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以下是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程序是: 1.先由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 2.然后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再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4.最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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