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刑事拘留的起始时间确定是从拘留时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能超过14天,特殊情况下则不能超过37天。具体期限为公安机关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加上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有: 1.刑事拘留是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 2.刑事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依据则是行政法律法规; 3.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拘留的条件一般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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