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应向哪个机构申请 |
释义 | 一、破产企业应向哪个机构申请 公司破产向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即可。企业符合破产的条件,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准许后即可开始清算。企业严重亏损,没有能力清偿到期的债务,可以由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的申请。如果企业已经具备企业破产的条件,还须要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规裁定并且宣告该企业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的程序。 二、破产企业重整流程 破产企业重整流程如下: 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 2.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获批准; 3.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 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5.或者计划未能顺利执行的,则转入破产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三、企业破产重整原因 重整程序可适用于两种情形: 1.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2.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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