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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概述可进行劳动用工的几种途径
释义
    一、概述可进行劳动用工的几种途径
    劳动用工的途径有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兼职。
    1.劳务派遣,别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诞生于20世纪的美国。该形式多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有利于用工单位降低招聘成本和培训成本等。
    2.合同工和派遣员工工资是有区别的,当然岗位的不同,带来的区别也就不同。
    3.劳动关系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隶属关系;劳务关系为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合同关系;劳动关系具有稳定性、持续性;劳务关系多为临时性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劳动关系一般以固定周期计算工资,工资构成相对稳定;劳务关系一般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作为计算依据,结算方式多为即时结清。
    二、劳动用工纠纷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用工纠纷如下:
    1.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
    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找出解决的方法;
    2.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劳动仲裁不符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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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6: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