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援助申请是否有特定的条件 |
释义 |
一、法律援助申请是否有特定的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的条件,分别有存在以下情形才能请求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法律援助 法律网提醒您,法律援助过程中申请法律援助对象所申诉的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法律援助行为停止。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不再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案件依法终止审理或者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自行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五)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的; (六)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 三、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是什么 1.向法律援助机构提起申请、并且提供证明符合法律援助的材料;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受理; 4.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引用法条: [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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