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常规期限是多少 |
释义 | 一、财产保全常规期限是多少 财产保全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 二、财产保全申请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财产保全申请所需的材料如下: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需查封、扣押的财产信息; 3.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资料; 4.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5.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三、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包括: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