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程序与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程序与注意事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程序如下: 1.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申请; 2.申请后提交相关材料;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收集材料后上报政府相关部门; 4.审批通过后,领取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注意事项如下: 1.必须具备村民资格。 2.申请人提出申请。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二、宅基地确权证什么时候发下来 农村房屋确权发证的时间是自2013年开始,从确权到发证一般需要15至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以向乡政府国土部门咨询,农村房屋确权可以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宅基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是可以办理续期的,当事人需要到政府部门续期。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其取得方宅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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