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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了解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步骤
释义
    一、了解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步骤
    了解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步骤如下:
    1.提取人到本单位,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六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单》。
    2.填写“支取单”。并加盖单位行政章,单位签章人须在“支取单”上签名,并留办公室联系电话,以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时核实。
    3.提取人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填写好的《六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单》。并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每周的周二或周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带的证件和材料:
    首先应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贷款银行: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及婚姻状况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3.购买住房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自建住房的应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所购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2.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
    3.卖房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
    4.购房合同。
    
    三、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一年几次
    租赁住房公积金一年提取一次。法律网提醒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公积金可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可以提取十二次。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均可提取公积金。
    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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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