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举证关于被强迫写下的借贷凭证 |
释义 |
一、怎么举证关于被强迫写下的借贷凭证 当事人被强迫写欠条,要举证的,可以提供当时在现场的证人证言,找对方协商的时候录音证明是受到胁迫等,根据法律规定证据一般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几年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网提醒,具体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按以下规则确定: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三、民间借贷的起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民间借贷作为民事诉讼纠纷,起诉时应该符合民事纠纷起诉的条件。首先,需要有合格的原告,也就是说原告需要是本案民间借贷纠纷的权利人。其次,需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说被告是需要承担本案义务的人并且原告能够提出明确的被告,例如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等。原告需要能够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需要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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