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异议法院可以不下裁定吗 |
释义 | 一、管辖异议法院可以不下裁定吗 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在被告答辩期限内)管辖权异议书后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审查并做出书面裁定,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之日起十日内有权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法院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的情况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超期作出驳回异议的裁定的,属于程序违法,有可能在今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或在二审时被发回重审。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在其中一方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后,只要符合相应的裁定规则,法院就必须要进行裁定,在法院裁定之后对结果不满意还能够提起上诉呢。管辖异议法院不裁定的时候当事人应该怎么样去面对这种情况,可以来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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