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公司的法人资格会丧失 |
释义 | 一、哪些情形下公司的法人资格会丧失 以下情形下公司的法人资格会丧失: 解散、破产,合并等。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分公司有法人资格吗 法律网提醒您,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滥用法人资格的后果 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有以下后果: 1.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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