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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财产保全在何时申请
释义
    一、申请财产保全在何时申请
    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申请财产保全,并且提交申请书,最早甚至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且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经人民法院审查满足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二、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财产保全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进行财产保全诉讼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7.申请人提供担保。
    
    三、财产保全担保费如何收取
    财产保全担保费的收取如下:
    1.如果仅保全10000元,保全费120元。具体是这样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目前也有专门为此类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各法院与相对固定的担保公司有合作),只要担保公司向法院出具担保书,就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费用由担保公司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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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8: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