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几种类别进行解析 |
释义 |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几种类别进行解析 1.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 3.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5.推定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复议。但是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书面复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是多长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是十天。但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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