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再审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事再审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向法院申请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受6个月期限的限制。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 三、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中写哪些事项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中应当写明以下的事项: 1.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5.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6.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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