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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中哪些内容被认定为无效
释义
    一、离婚协议中哪些内容被认定为无效
    离婚协议中以下内容被认定为无效:
    1.限制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再婚、生育的;
    2.限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或要求其与子女断绝关系的;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的;
    4.其他无效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的公证流程:
    1.夫妻双方准备好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2.双方当事人亲自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公证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向双方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三、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是双方在离了婚以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的,那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夫妻双方可先行协商处理;
    2.法院判决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仍拒不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对不履行判决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3.离婚协议书,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生效,未生效的离婚协议对方可以不遵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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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