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理残疾证明 |
释义 | 一、怎么办理残疾证明 1.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户籍所属街镇残联进行申领。(申领视力残疾必须出示近期医院开具的双眼视力诊断证明)。 2.街镇残联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当场告知原因终止办理。符合评残标准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3.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残联接受审查盖章。区残联工作人员根据残疾情况,帮其预约前往医院评残的日期,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在规定的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4.根据评定结果,残联对达到残疾标准的残疾人签注意见,通过后打印残疾证。 5.残疾证送经市残联审核、盖章后,区残联通知街镇残联领取。街镇残联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 二、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是指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比如瘫痪; 二级伤残是指不能工作,只能在床上或者椅子上活动; 三级伤残是指不能独立的生活,只能在室内进行活动; 四级伤残是指,只能在自己居住的辖区内活动的; 五级伤残是指员工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可以自己独立进行; 六级伤残是指员工不能做之前所从事的工作; 七级伤残是指员工可以从事短暂的活动,长期的活动就会受到限制,也就是员工的工作时间要明显的比之前未受伤短; 八级伤残就是日常活动有一小部分受限制; 九级伤残是指工作和学习能力就下降; 十级伤残是最轻的,社会交往的一小部分会受到限制。 三、残疾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1.视力残疾。双眼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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