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几天做出批捕决定 |
释义 | 一、检察院几天做出批捕决定 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发批捕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的等;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5.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6.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7.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8.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拘留不批捕有案底吗 只是刑事拘留不批捕的话是没有案底的。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犯罪记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才能生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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