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董事辞职程序 |
释义 | 一、公司董事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辞职需要的程序有: 1.董事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2.按照公司章程和制度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三人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公司董事会应承担哪些职责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董事会应承担的职责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三、股东与董事会区别 1.产生方式不同: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当然成为股东会成员;董事会则是由股东选举产生。 2.法律地位不同: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法律规定必须设立的机构;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3.职权不同: 股东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监、对公司合并、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4.表决方式不同: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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