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的房子如何卖出去 |
释义 | 一、按揭的房子如何卖出去 1.卖方有能力还贷的,先卖方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然后再交易过户。 2.卖方没能力还贷的,而买方有能力的,可以协商让买方先还清贷款,然后再交易过户。这种方法对买方有一定的风险性,不过可以通过有诚信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并要求卖方做公证委托等来消除风险。 3.买卖双方都没能力或不愿意还贷的,可以通过找第三方专门的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还清贷款再交易过户,然后再还钱给担保公司,不过这需要一笔担保赎楼费用。 二、按揭房有房产证吗 按揭房有房产证,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需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房产证等相关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方可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 法律网提醒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三、民法典卖按揭房如何过户 民法典卖按揭房的过户是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到银行开具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或转按揭申请表,使用买方的购房款缴清剩余贷款或申请变更借款人,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压手续后到房管局更名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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