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被拘留的人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一、探视被拘留的人需要带什么 去拘留所探视要带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且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有时候只允许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和监护人都不得会见。 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需要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二、拘留的期限 1.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 2.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3.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是一种行政处罚。 拘留是将对象拘禁限制,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 不会被行政拘留的情形:违法行为人的年龄在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但是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年满七十周岁的;或者是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拘留的人放出来会通知家属吗 法律网提醒您,拘留所放人会通知家属去接人。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引用法条: [1]《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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