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干什么
释义
    一、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干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干的事情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不及时到案;
    4.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期限算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只有刑事拘留、逮捕在看守所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算刑期,可以折抵刑期。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可以取保候审的案件
    可以取保候审的案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7: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