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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释义
    一、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相关工伤医疗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自残是指行为人伤害自己的身体并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自杀是指行为人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社保专家表示,自残或者自杀,其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伤害自己,而非为工作,因此而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后多久鉴定工伤
    工伤认定后在职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前及时做鉴定,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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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0: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