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家签订合同怎么写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家签订合同怎么写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2.标的,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等。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户口的迁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有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二手房过户须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你,二手房过户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 2.契税证; 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 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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