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封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
释义 | 一、如何解封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解封方式如下: 1.原告申请解除。 2.提供现金担保,就是讲同等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 3.原告撤诉,案件审结。 4.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是诉讼请求,并且案件已经生效。 除此之外,法院是不会解除查封的。 二、已经被查封的财产还能抵押吗 查封房产后,办理的抵押仍然有效,抵押权人可以申请参与被查封财产的分配,并可以就该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法院拍卖房屋的,则抵押权人可以就拍卖的价款主张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三、法院查封房子还能住人吗 法院查封房子还能住人。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现在查封一般不贴封条,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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