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进行车祸后的伤残鉴定 |
释义 | 一、何时进行车祸后的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一般情形下,是在交通事故受伤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为出院后三个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为: 1.在治疗终结后,当事人向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2.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相应的材料; 3.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出具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 三、交通伤残鉴定费承担多少钱 交通伤残鉴定费承担的费用是一般在2000元左右,根据地区不同,收费标准不一。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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