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有哪些 家暴的离婚程序,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进行。一方家暴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原告准备起诉状,收集家暴的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到庭参与庭审; 3.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应当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家暴立案的三个条件 家暴立案的三个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发生; 2.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3.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家暴是属于家庭型犯罪,当事人有实际的损害事实,即可到公安机关亲自报案,家暴是亲告罪,不告不理。 ![]() 三、家庭暴力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因家暴起诉离婚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对于有家暴情形的这种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家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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