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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有哪些
释义
    一、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有哪些
    家暴的离婚程序,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进行。一方家暴且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原告准备起诉状,收集家暴的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到庭参与庭审;
    3.法院组织开庭审理,应当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家暴立案的三个条件
    家暴立案的三个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发生;
    2.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3.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家暴是属于家庭型犯罪,当事人有实际的损害事实,即可到公安机关亲自报案,家暴是亲告罪,不告不理。
    
    三、家庭暴力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法律网提醒您,家庭暴力离婚不需要冷静期。因家暴起诉离婚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对于有家暴情形的这种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家暴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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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