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债务是否需由子女偿还 |
释义 | 一、父母的债务是否需由子女偿还 父母的债务一般不需由子女偿还,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所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父母债务影响孩子吗 如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对子女是会有影响的,征信黑名单会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想给子女更好的教育和环境,就会受到阻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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