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一、军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或者是属于非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开具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 6.开具双方结婚时住房情况的证明。 7.要向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机关出具证明。 《民法典》有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在提出离婚的要求时必须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如果在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其中婚姻中的重大过错大致包括一下几种: 1.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犯有重婚或者婚外恋、婚外性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家人屡次劝说仍不予悔改。 二、离婚诉讼开庭后需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开庭后不一定需要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三、诉讼离婚起诉费用谁出 诉讼离婚起诉费用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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