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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样处置
释义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怎样处置
    离婚后女方户口处置方式一共有三种。
    1.第一种方式是不迁出,即户口依旧留在户籍地;
    2.第二种方式是另立户口,女方可以自己单独立户口;
    3.第三种方式是再婚后再迁出,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有什么影响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没有影响,我国法律对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迁移分户,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凭离婚证就可以办理,因为他以前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离婚怎样迁出自己的户口
    离婚了户口的迁移方式: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迁移需要的证件: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学历证书等。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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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