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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时间有哪些时候
释义
    一、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时间有哪些时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一般是治疗终结后三到六个月进行鉴定。交通事故受伤后,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目前各地法院做法不一,一般在治疗终结后三到六个月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有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诉讼多长时间可以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诉讼赔偿时间一般六个月内有结果。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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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4: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