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无效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无效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无效条款包括的内容如下: 1.约定离婚后不准结婚的无效; 2.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进行偿还,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的; 3.限制一方生育。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签订离婚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等信息。 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4.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5.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6.双方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证明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下列证明: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离婚协议及其复印件;有子女的,还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教育状况;还有公证申请表以及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公证员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依法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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