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不满怎样提起诉讼 |
释义 | 一、拆迁补偿不满怎样提起诉讼 拆迁补偿不满按照如下流程提起诉讼: 1.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副本;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 3.如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作出立案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拆迁补偿的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 三、拆迁补偿款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补偿款包括的内容: 1.房屋自身价值。以平方米为单位估算成本价,也可能会包括区位补偿费; 2.附属物。此处附属物是指合法依附于房屋而存在,对房屋具有某种用途,有利于提升房屋价值,并可估算价值的某种设施; 3.收益权。这里的收益权是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而产生即将获得的利益或合法预期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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