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考验期满如何处理漏罪 |
释义 | 一、假释考验期满如何处理漏罪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二、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 法律网提醒您,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 三、假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假释期间犯罪需遵守以下规定: 1.在假释期间内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是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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