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打架事件中的伤残鉴定流程具体是什么 1.鉴定的受理,初审-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决定受理的,应当复印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收取委托人的介绍信,并作为司法鉴定业务档案卷宗材料序号1附属材料归档。 2.审批,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鉴定材料、签署是否受理意见。 3.受理,由承办人负责决定当场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 二、打架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打架伤残鉴定去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三、打架面部骨折几级伤残鉴定 法律网提醒您,颧骨骨折之后,能够评到几级伤残主要和颧骨骨折的程度和有没有遗留功能障碍,或者有没有影响面部的外观来决定的。如果颧骨骨折只是简单的线性骨折,没有明显的移位,经过保守治疗之后,没有遗留明显的功能障碍,这种情况有可能评不上级别,如果颧骨骨折比较粉碎,需要进行手术切开复位内固定,这个时候,无论是否遗留功能障碍,都可能能够评到10级左右;如果手术治疗以后,遗留面部的明显畸形影响。患者的面部外观,这个时候可能评的级别会高一些。 引用法条: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一条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一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