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应当承担工程验收合格后的质量问题责任 |
释义 | 一、谁应当承担工程验收合格后的质量问题责任 工程验收合格后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方式 1.加固处理,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2.修补处理,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要求,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3.限制使用等。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 三、工程验收单格式是什么 1.工程概况(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建设内容、可研及初设等文件的批复过程等); 2.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主要项目及重要临建设施的开完工日期、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施工期防汛度汛、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情等等); 3.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工程概算及投资计划、合同管理、材料及设备供应、价款结算与资金筹措、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4.工程质量; 5.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6.历次验收情况; 7.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8.竣工决算; 9.经验与建议; 10.附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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