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审中哪些情形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
释义 | 一、庭审中哪些情形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二、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 三、庭审程序有什么 庭审程序有: 1.庭前准备,即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法庭调查,主要包括当事人陈述、被告答辩、出示证据、宣读鉴定意见等; 3.法庭辩论; 4.案件评议; 5.宣告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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