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后是不是能不赡养父母 |
释义 | 一、放弃继承权后是不是能不赡养父母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免除。 放弃继承权也需要赡养老人。放弃继承权与赡养老人之间并无因果关系,并不是因为有继承权才需要赡养老人的,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是每个子女都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放弃继承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什么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财产权利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公积金证明等;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4.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三、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进行公证 放弃继承权不一定要公证。放弃继承权需要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声明书进行公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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