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判断合同中什么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
释义 | 一、怎样判断合同中什么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合同免责条款存在下列情形是无效的: 1.免责条款显失公平; 2.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 3.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4.不合理加重对方义务或排除主要权利的条款; 5.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6.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免责条款的特点 免责条款有如下特点: 1.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 ![]() 三、合同汇总免责条款一般有哪些 合同汇总免责条款一般有: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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