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让欠条拥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一、如何让欠条拥有法律效力 按照如下方式书写欠条让欠条拥有法律效力: 1.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 5.最后由欠款本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欠条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起算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条和借条的区别 1.定义的区别: (1)借条系指贷款人向借款人给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借条在法律上是一种经过简化但具备必备条款的借款合同。 (2)欠条系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欠条反映了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状态的确认,但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 2.证据效力的区别: (1)因借条是一种简化的借款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议和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无需对借条的形成原因进行举证,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借据所记载的内容,一般不能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 (2)欠条则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其本身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欠条持有人不仅需要向法院陈述欠款形成的有关事实,还需要就欠款事实形成的原因向法庭进行举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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