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报企业破产债权所需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申报企业破产债权所需注意事项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人需要书面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担保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 2.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一人代表其他人申报,也可以共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二、企业宣告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三、公司宣告破产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宣告破产的后果是: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确有必要继续为债权人利益生产经营的,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破产企业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4.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会计人员和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5.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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